二级单位因学校日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活动需要,可申请域名为( xxx.tzu.edu.cn)的对外域名解析服务,严禁将申请的域名用于商业和其他无关的用途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学校不提供将本校域名指向校外IP地址的域名服务。域名的命名一般由26个英文字母(不区分大小写)、数字及-(减号)组成,域名的命名应以单位缩写或简称或对应英文名为优先,建议4-8个字符长度,最长不超过25个字符。

信息化中心对保留域名或是可能引起误解的域名不予注册。信息化中心有权注销废弃不用、被非法使用的域名。